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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南阳市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5批)
2018-06-30 23:04:00 信息来源: 点击:

一、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39

反映情况:南阳市方城县古庄店乡黑河村吴北组宏辉石材厂,污水排入诉求人耕地内,污染农作物,双方协商至今未果,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宏辉石材厂,全称为方城县宏辉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花岗岩加工项目环评手续于2015年5月11日通过方城县环保局审批(方环审〔2015〕D23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粉尘、废渣、噪音,配套建设有沉淀池、废渣棚、喷淋装置、扫地车、洒水车、雾炮机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反映“污水排入诉求人耕地内”问题,不属实。方城县宏辉石材有限公司因废渣棚未建设完成,方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已于2018年6月6日通知县供电公司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实施停产整改。6月23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迹象和废水外溢现象,不存在生产污水排入耕地问题。

反映“污染农作物,双方协商至今未果,求助”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宏辉石材有限公司因废渣棚整改扩建,6月初将部分废渣临时堆放在厂区东侧,因未及时采取覆盖抑尘措施,导致部分粉尘散落到周边农田。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东侧废渣清理到位,并与受影响群众签订了调解协议,补偿了群众经济损失。废渣棚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7月30日前建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对方城县宏辉石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整改,加快废渣棚建设,监督其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二、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40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常庄村王李川店组南边,有一家大型养鸡场(老板是李应双),鸡粪露天堆放不进行无害化处理,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的李应双养鸡场,养殖规模为常年存栏3000羽,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场,占地面积2.3亩,建有粪污收集池1座,产生的鸡粪出售用做有机肥半成品。经现场调查,该养鸡场存在鸡粪露天堆放、清理不及时、气味难闻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养鸡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清运产生的鸡粪,场区内定时清扫并喷洒除臭剂;对场区实施雨污分流,对粪污收集池及排污通道实行全封闭;及时对场内进行消毒,并对清运消毒如实登记管理。目前,该养鸡场鸡粪已清理,正在对场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收集池进行全封闭施工,并喷洒除臭剂进行消毒,预计7月15日前完成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三、南阳市方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45

反映情况:南阳市方城县赵店村大司沟庄,鑫隆源实业和信德实业两家厂非法开采矿山,破坏道路,污水乱排污染河道。现在正在架机器,等月底环保组一走就会继续开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鑫隆源实业,全称为方城县鑫隆源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评手续于2015年2月6日通过方城县环保局审批(方环审〔2014〕D02号),并于2016年8月25日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方环验〔2016〕08号);信德实业全称为方城县长乐信德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评手续于2016年2月3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方环审〔2016〕B1号),并于2016年8月3日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方环验〔2015〕07号)。

反映“南阳市方城县赵店村大司沟庄,鑫隆源实业和信德实业两家厂非法开采矿山”问题,不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核查,方城县鑫隆源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长乐信德石业有限公司所用石料均来自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主营矿山开采、销售业务,该公司持有杨楼镇东司沟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并于2014年5月5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宛环审〔2014〕103号),2017年8月14日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宛环审〔2017〕132号)。

反映“破坏道路”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破坏道路为方城县鑫隆源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长乐信德石业有限公司运输矿石的道路,该道路在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之内,不经过矿区外道路。因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矿区道路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方城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31日对其进行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罚款三万元。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要求对矿山道路进行硬化,预计7月30日前完成。

反映“污水乱排污染河道”问题,不属实。方城县鑫隆源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长乐信德石业有限公司、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均建有沉淀池,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废渣棚、车辆冲洗设备等环保设施不完善,方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已于2018年6月6日通知县供电公司对三家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实施停产整改。6月23日,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三家公司存在生产迹象和废水外溢现象,不存在群众反映的污水乱排污染河道问题。

反映“现在正在架机器,等月底环保组一走就会继续开工”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正在架的机器,实际为方城县鑫隆源石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整改要求建设废渣干湿分离机等配套环保设施,待企业整改完成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恢复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加大对方城县鑫隆源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长乐信德石业有限公司、河南紫源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监督企业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社旗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60

反映情况:南阳市社旗县朱集镇茨园村,全村都有养猪的,粪便乱排,污染水源,乡领导不重视,反映多次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社旗县朱集镇茨园村,全村都有养猪的,粪便乱排”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茨园村现有小养殖场5家,全部位于禁养区,养殖粪污排入村内坑塘,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反映“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社旗县环境监测站对朱集镇茨园村3家村民自备井井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反映“乡镇领导不重视,反映多次无人处理”问题,不属实。近两年来,社旗县强力推进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关闭,2016年搬迁取缔河流沿岸禁养区50家畜禽养殖场(户),2017年依法搬迁、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户)21家;全面加强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监管,以乡镇为主体,落实排污口封堵和粪污综合利用设施配套,有效遏制了养殖污染蔓延。朱集镇党委、政府对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安排部署养殖场搬迁和污染治理工作,召开朱集镇养殖户会议和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出台了《2017年度朱集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搬迁工作。目前,朱集镇茨园村5家养殖场已关停。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并查实后,社旗县立即组织朱集镇政府对茨园村5家养殖场的排污口进行封堵,目前已封堵到位;对5家养殖场下达了搬迁取缔通知,现已关停到位;责令5家养殖场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对污染的坑塘沟进行清理,限期7月10日前完成污染清理整治工作。

问责情况:朱集镇纪委对茨园村负有监管责任的网格员给予约谈处理。

五、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62

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老河镇安众街158号,有个铁匠作坊,机器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潦河镇安众街158号(实为159号)确有一家王记专盛炉铁匠作坊,该问题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12批交办问题中进行过调查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已于2018年6月13日,组织工商、环保部门和潦河镇政府对王记专盛炉铁匠作坊实施了“两断三清”,目前该作坊已断水断电,设备、原料和产品均进行了清理,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西峡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90

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东环路与仲景路交叉口,1.袁寨小区东边有个龙成集团,夜间气味难闻。2.该小区楼下有多家饭店油烟直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的龙成集团,实际为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成冶材),为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西峡县仲景大道63号,经营范围为预熔型空心颗粒连铸结晶器保护渣和各类空心颗粒钢包、铁包及中间包无碳覆盖剂等产品。该公司有两条由微机控制的全自动化配料生产线和五座干燥喷雾造粒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磨细、混配、筛分、包装工段均配套安装了袋式收尘器,喷雾造粒塔安装了水膜除尘器。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并于2016年6月取得了南阳市环保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

举报反映的袁寨小区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中,涉及区域内共有18家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问题,其中仲景大道5家,分别是张记饼屋、正宗武汉热干面、逍遥镇胡辣汤、长远卤肉店和老王家逍遥镇胡辣汤;工业大道13家,分别是回味香熟食店、胜勤热干面、逍遥镇优质胡辣汤、羊肉汤、川味快餐、胖子家常菜、中文扯面、开心美食坊、东城饭庄、家常柴鸡火锅、口得福餐馆、老王羊肉汤以及原汁羊肉汤。

反映“袁寨小区东边有个龙成集团,夜间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龙成冶材各生产环节均不产生化学反应和化学气味。经有监测资质的河南方泰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废气中所含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在标准值以下。但因该公司与袁寨小区距离较近,公司所排放的废气如遇到不利于扩散的气候条件时,会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解决生产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该公司已经制订了搬迁计划,目前已完成了征地、土地测绘、土地指标申报等工作,预计2019年6月开始破土动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

反映“小区楼下有多家饭店油烟直排”问题,属实。西峡县城管局已于2018年6月24日下发了《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现有的18家餐饮店限7日内整改,逾期停业整改。目前餐饮店业主已拆除了排气扇,正在积极购置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峡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龙成冶材在搬迁之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搬迁方案如期完成搬迁任务;督促袁寨小区临街餐饮店在限定期限内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投入正常使用,消除油烟扰民现象。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17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源潭镇马湾村安全饮用水(深水井)受到污染,污染原因是之前马湾村很多家猪场污水直排地下造成,现在29户养猪场已全部禁养,但是之前的污染并没有彻底清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源潭镇马湾村安全饮用水(深水井)受到污染,污染原因是之前该村有很多养殖场污水直排地下造成”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18年前,源潭镇马湾村周围确实存在多家养殖场(户),大部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粪污水直排周围自然沟内,对马湾村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存在污水直排地下现象。2018年3月,源潭镇政府对马湾村及周边村庄养殖场进行了取缔。唐河县源潭镇马湾村群众生活饮用水由富强自来水厂供给,2018年6月24日,唐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自来水厂300米深地下水提取水样监测,经监测,pH值、氯化物、氟化物、总硬度、氨氮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标准,不存在安全饮用水受到污染情况。

反映“马湾村29户养猪场已全部禁养,但是之前的污染并没有彻底清除”问题,2018年6月24日,唐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源潭镇政府相关人员对马湾村周围养殖场进行实地核实,共核查出29家养殖场(户),其中正在养殖养猪户3家。3家养猪户均采用异位发酵床治理模式,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果壳等做填料,发酵还田,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外排;其余26家养殖场(户)已空栏空圈或转产,马湾村周边沟渠粪污水已全部清理清运完毕。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举一反三,加强畜禽养殖业监管,督促养殖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实现粪污水全部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保持养殖场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无污染。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卧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9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谢庄镇叶湾村有一片林地和耕地共600亩,村委会不经村民同意租给开发商黄雪松建公墓,卧龙区国土部门分别在2015年至今数次处罚,并责令拆除违建,退耕还林,但是公墓始终没有停止建设。导致林地被破坏,农田被侵占。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公墓为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公墓,位于卧龙区谢庄乡叶湾村磨山宝座峰下,由南阳市宝座山文化故园有限公司经营,法人代表聂某会。南阳市宝座山文化故园有限公司系南阳市卧龙老龄事业研究发展服务中心子公司,南阳市卧龙老龄事业研究发展服务中心法人为黄雪松。

反映“南阳市卧龙区谢庄镇叶湾村有一篇林地和耕地共600亩,村委会不经村民同意租给开发商黄雪松建公墓”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这宗土地位于谢庄镇叶湾村,磨山北麓宝座峰下,涉及有林地、一般耕地、荒坡地等。2010年8月9日,黄雪松以法人身份与叶湾村委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叶湾村土地600亩,期限49年,并有30名村民代表签字。不存在“不经村民同意”问题。

反映“林地被破坏”问题,不属实。通过现场实地查验及调查了解,南阳市卧龙老龄事业研究发展服务中心改建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项目始于2013年,目前该项目由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有限公司经营。2012年7月10日,南阳市卧龙老龄事业研究发展服务中心经河南省林业厅批准(豫林资许〔2012〕180号),办理了林地征占用手续,批准的面积为13.5899公顷,性质为宜林地。2018年6月25日对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的建设范围进行了现场查验发现,现已建设面积约为7.39公顷(包括已建、在建的公墓,办公室、场馆等附属配套设施)。该项目建设中使用的林地未超出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的范围,未发现破坏林地的行为。

反映“农田被侵占”问题,属实。2014年10月,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谢庄镇叶湾村土地6301平方米,2015年5月卧龙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龙国土资处〔2015〕161号),责令其退还土地,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31505元,已收缴到位。

2015年8月,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谢庄镇叶湾村土地4215平方米,2016年3月卧龙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宛龙国土资处〔2016〕45号),责令其退还土地,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75870元,已收缴到位。2016年9月,因该公司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向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8年3月,该公司又违法占用土地4.725亩建设公墓,2018年5月4日,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查处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政府将南阳宝座山文化故园股份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专门督办台账,尽快将相关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巡查和执法力度,对出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形成高压态势,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唐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9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湖阳镇吾岗村徐冲四组后山的石粉厂已办厂多年,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检查时就停产,风头过后继续生产。该厂只要一生产就扬尘漫天,震动巨大。该厂破坏排水渠,导致农田排水不畅,无法耕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提及的石粉厂位于南阳市唐河县湖阳镇吾岗村徐冲四组,全称为唐河白马钙粉厂。

反映“石粉厂已办厂多年,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检查时就停产,风头过后继续生产”问题,部分属实。唐河白马钙粉厂于2009年12月15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2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因资金和经营不善,2013年至2017年8月,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9月恢复生产。由于该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未进行“三同时”验收,2017年9月21日唐河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县供电公司下发了《关于切断唐河县白马钙粉厂生产用电的通知》(唐环委〔2017〕7号文),该企业断电后,唐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日常现场检查中,均未发现该企业生产。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针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责令其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反映“该厂只要一生产就扬尘漫天,震动巨大”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唐河白马钙粉厂生产期间物料覆盖不到位,洒水不及时,存在刮风时产生扬尘现象。2017年9月21日对该企业断电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震动巨大现象。

反映“该厂破坏排水渠,导致农田排水不畅,无法耕种”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唐河白马钙粉厂位于唐河县湖阳镇吴岗村委徐冲四组半山坡上,周围没有农田,更没有排水渠。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新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70069(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商砼站污染严重,在该商砼站门口,沙堆和石子堆并没有覆盖,而是露天堆放,进出的车辆飘起的粉尘随处散落,门口脏乱不堪,并没有喷淋除尘设施。车间也没有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到处乱飞,周边耕地上落满粉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与第十三批转办问题清单属于同一个问题。群众来信反映的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商砼站,应为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新野县王庄镇赵庙村(镇王路北侧),产品为预拌商品混凝土,该企业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该企业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于2017年7月在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2018年6月14日,新野县环境保护局联合王庄镇政府依法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8〕77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王庄镇政府已要求电力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处理,机器设备已贴上封条,企业已全面停产。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新野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27日按照程序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处总投资金额的5%,即5.972万元罚款。

反映“在该商砼站门口,沙堆和石子堆没有覆盖,露天堆放,进出的车辆飘起的粉尘随处散落,门口脏乱不堪,并没有喷淋除尘设施”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在2018年6月14日新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和王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立整立改后,企业已全面停产,砂石已全部覆盖,安装有喷淋除尘设施,不存在进出车辆粉尘随处散落、门口脏乱不堪现象。

反映“车间也没有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到处乱飞,周边耕地上落满粉尘”问题,部分属实。在2018年6月14日新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和王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其立整立改后,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全面停产、断电、断水,已硬化厂区地面,围挡已建设完毕,但车间没有完全封闭,已责令该企业8月1日前完成车间封闭及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新野县恒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在环评批复前完成车间封闭整改;同时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商砼企业全行业无死角实施排查,发现问题,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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