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送的由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扩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南阳市环保局办公会议(宛环纪要〔2017〕22号)研究并审查通过,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和运营。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和恢复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行不得降低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和功能,确保各类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排污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食堂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外排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及相关控制要求。
2.废水 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院区排水系统要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并确保项目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在区域污水管网建成投运且能够接纳该项目邕河以西区域污水之前,该项目邕河以西区域不得进行建设和投运。在确保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能够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前提下,项目污水在校区内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和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后,确保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要求;营运期院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 第36号)中相关要求,并做好“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不得随意堆放。
5.危险废物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 第36号)中相关要求,并依法依规交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加强对各类教学用品用具的管理,定期巡检,发现问题须第一时间进行妥善、有效处置和信息上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我市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
(七)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和我局总量核定意见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八)如果今后国家、我省或我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或新的管理要求,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或要求执行。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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