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以来,我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办理转办举报案件,全面开展区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取得明显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进行部署,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天听取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对重点案件现场进行核查、督办。迅速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南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办公室,并设置综合协调、案件落实、保障宣传三个专项工作组,抽调市直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的任务部署、问题交办、督察反馈等工作。6月17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还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办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加压。
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南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沟通联络制度、请销假制度。所有督察协调保障人员在“回头看”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专职专责,由领导小组协调联络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
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省市部署,各县区举一反三,出重拳、快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等影响环境质量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加强预警研判,提升能力素质。
狠抓案件查办。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做到七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呈报给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现场核查、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完成整改、第一时间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处理问责、第一时间上报进度),对查证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依法查处,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彻底消除环境隐患。截至6月17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举报案件共17批147件,经对各地上报结果汇总,已有办理结果64件,其余案件正在按要求办理。
强化督察问责。成立14个强化督察组和2个专项督察组,分片包干,驻县督察,保障“回头看”期间交办问题的整改。督察组按照负责对分包县区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每天10:00前将督察情况和交办案件的查处进度及时上报。督察组与分包县区实行责任捆绑,如果督察对象出现重大环境问题或交办案件整改不力,督察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回头看”期间,全市已对23名党政领导干部(科级13人、科级以下10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2人、约谈6人、诫勉谈话12人。(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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