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局):
为树立一批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示范企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南阳市“绿色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境内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三年内无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该项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经营水平和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以及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企业环保设施完好,排污口规范,排放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企业环境保护档案完整、基础数据资料齐全。
(五)企业环境信用良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实施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指标,实施成果得到政府和公众认可。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足额交纳排污费。
(六)周边居民无针对该企业的重大环境投诉及群体性上访,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企业环保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七)热心环保公益事业,主动举办或者积极参与省、市、县有关部门组织的环保知识宣传等环保公益活动。注重企业环境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相关部门环保培训,企业领导和员工环保意识较强。
(八)主动加强与所在社区和相关环保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就企业的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改善企业环境行为,并取得良好环境效益和社会效果。
(九)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十)企业环境清洁优美,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
三、申报材料
本着自愿的原则,经过自查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自评总结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创建“绿色企业”计划、实施情况、采取的举措和成效;各类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获奖和环保工作相关新闻报道。
(二)南阳市绿色企业申报表。
(三)创建南阳市绿色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厂区绿化等图片及影视资料。
四、申报时间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另存电子文档形式,于7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积极参与绿色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考评标准自查,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各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管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环保局。
(二)县区初审。各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优中选优,初审合格由县环保、工信部门签署意见,并出具初评报告,集中上报。
(三)市级评审。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复评和实地验收,确定入选名单。
(四)命名表彰。评定结果公示后,根据公示情况,并经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最终确定2018年度南阳市“绿色企业”名单,进行命名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绿色创建工作,是组织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意识的重要抓手,已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环保、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班专人领导指导,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并加大宣传力度,示范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创建活动。
(二)市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和暗查,对检查合格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级“绿色企业”,将被取消称号,收回奖牌和证书,并予以通报:
1.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2.企业破产或注销;
3.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群众投诉(含上访)3次以上,经查情况属实的;
4.限期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
联 系 人:市环保局 王姣懿 市工信委 程建超
联系电话:61388113
邮 箱:nyhbxjzx@163.com
附件:1.南阳市“绿色企业”考评标准.doc
bt365滚球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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